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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317家妇幼保健机构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其中指出我国妇幼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17家妇幼保健机构可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

《通报》中介绍,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妇幼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妇幼中医药优质服务广泛开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2家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了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共有1317家妇幼保健机构可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也不断强化,全国很多妇幼保健机构围绕备孕、产后、流产后等重点环节,以及儿童咳嗽、儿童消化不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了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养生调理茶饮等服务。

妇幼机构设置中医科室的比例明显提升。各省(区、市)普遍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纳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级机构积极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大力发展中医药专科服务,妇幼中医药专科建设初见成效。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数据,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从2020年的79.12%和43.56%,提高到2021年的86.81%和50.99%。

此外,我国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各地共将3081名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在“西学中”专项中单列妇幼或设定一定比例,共计支持7023名西医妇产科和儿科临床医师学习中医。中医医疗机构41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妇科、儿科医师到妇幼保健机构多点执业。各地还积极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累计培训达7.2万人次。

各省(区、市)卫健委与中医药局普遍建立了妇幼中医药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妇幼中医药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作用,研究解决妇幼中医药科室设置、人才培养等重点难点问题。北京市、河北省等16个省(区、市)已制定印发推进妇幼健康中医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

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表示,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未来将继续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中医药卫健委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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